与对方会车150米时,应该使用近光灯。因为在夜间会车时,如果使用远光灯,会形成约10米左右的盲区,持续4-5秒,可能导致汽车失控或撞到行人。近光灯的照射距离约为30-40米,行驶速度为55公里/小时时,停车距离正好为30米。在夜间会车时,两车相隔150米时,应使用远近光灯交替使用,以便双方清楚地观察前方情况。当车与物体之间已无间隙时,需要在近光灯照射范围内发现情况立即停车。夜间会车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在150米外使用远近光灯交替,以便观察前方情况;2.与对方车距离150米内时,使用近光灯;3.如果对方未关闭远光灯,可以远近光灯交换使用以提醒对方;4.对方车辆使用远光灯造成炫目时,应减速行驶,必要时靠边停车;5.夜间无路灯、照明不良或能见度差时,应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不得使用远光灯;6.在急弯路段会车或对方不主动变换为近光灯时,可以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对方,这是一种文明、安全使用灯光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