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经通过了驾照科目一考试,那么您可以在全国任何地方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政策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这意味着您可以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请驾照,不再需要体检居住证登记凭证。此外,小型汽车驾驶证也可以异地分科目考试,也就是说,您可以在异地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之前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为了更好地推进考试改革,驾考成绩已经实现了全国联网同步互认。因此,如果您在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时,已经通过了一部分考试,但居住证发生了变更,比如去外地工作、学习、生活,您可以直接到现居住地的车管所(或者交警分局)变更考试地,然后在现居住地区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之前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依然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的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如果您在原考试地已报名但尚未通过科目一考试,可以在现居住地重新报名考试,原报考信息系统将自动注销,重新报考后仍可适用于变更一次考试地的措施。此外,申请人在转入地和转出地预约考试总次数不得超过五次,包括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