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未系安全带扣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除此之外,根据该法规,还有其他违法行为也会被记2分,包括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
驾驶校车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等。
以上是高速公路未系安全带扣分的相关规定和处罚措施。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一定要注意系好安全带,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同时,也要遵守其他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