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证驾驶证年审最新规定如下:持有B驾驶证的驾驶员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的30天内,需前往发证地的车管所进行驾驶人的审验。这一规定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制定。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若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则需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此外,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需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则可免于本记分周期的审验。
审验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身体条件情况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对于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若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或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时需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于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时还需按规定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若存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按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等情况,将不予通过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