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权属证明是指机动车的所有权证明,通常包括车牌号码、车架子号以及原车和现车所有人身份证等信息。申请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原车和现车所有人需要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证明和凭证,包括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等。如果是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需要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此外,如果需要改变机动车编号,还需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汽车所有权转移的登记需要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中的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时,现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而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转移登记的现车所有人需要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等相关证明和凭证。如果是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需要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如果是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需要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车辆权属证明也是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申请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和凭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以确保机动车所有权的合法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