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我国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主要基于机动车的使用情况、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排放检验结果。对于私家车,已取消行驶年限的规定,改为限制行驶里程为60万公里。同时,新车在6年内免检,6至15年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则每年检验两次,只要年检合格,车辆便可继续上路行驶。
然而,不同车型的强制报废年限有所不同。例如,出租车由于使用频率和里程较高,其强制报废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等车型的强制报废年限为10年;微型载货汽车等车型的强制报废年限为12年。对于皮卡及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超过15年则可能面临强制报废。家用5座轿车和7座SUV,以及非营运的微型、小型汽车则无使用年限限制,但车辆年检频次会随使用年限增加而提高,当车辆无法通过年检时,将被强制报废。此外,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强制报废年限为20年。
值得注意的是,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如仍需使用,可以申请延期报废。同时,为鼓励车主主动报废无法使用的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国家对机动车申请报废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