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并没有以“鸿”字开头的车牌。车牌的第一位是汉字,代表该车所属的省级行政区,包括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简称。车牌的第二位是英文字母,代表该车所属的地级行政区,包括各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的字母代码。车牌序号的使用需要按照规定有序进行,并且当序号的使用率超过60%时,需要经过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备案后才能启用下一种组合方式。
以下是全国各省的车牌开头简称:北京是京、天津是津、上海是沪、重庆是渝、内蒙古自治区是蒙、维吾尔自治区是新、西藏自治区是藏、宁夏回族自治区是宁、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桂、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是澳、黑龙江省是黑、吉林省是吉、辽宁省是辽、山西省是晋、青海省是青、山东省是鲁、河南省是豫、江苏省是苏、安徽省是皖、浙江省是浙、福建省是闽、江西省是赣、湖南省是湘、湖北省是鄂、广东省是粤、海南省是琼、甘肃省是甘、陕西省是陕、贵州省是贵、云南省是云、四川省是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