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如果补考成绩仍然不合格,本次(一次)约考算作不合格。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如果考试不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补考。如果补考仍然不合格,本次考试将终止,申请人需要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需要在十天后才能预约。如果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仍然有效。
如果学员在考试中挂科,当场有一次补考的机会。如果补考成绩仍然不合格,本次考试将算作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