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周期是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年限来确定的。对于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的车辆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超过5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1次。对于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的车辆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超过10年的则每6个月检验1次。而对于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需要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此外,根据《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的检验周期也有所调整。原规定是10年内上线检验3次,现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而对于摩托车,原规定是10年内上线检验5次,现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只适用于非营运小客车和摩托车。对于其他类型的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仍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