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状态暂扣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违章行为较多的情况下,车辆被交通管理部门暂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为了收集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确保车辆得到妥善保管。
根据第五十八条,一旦检验报告或鉴定意见确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产生的费用由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如果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则需自行承担。
如果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未领取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扣留的车辆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