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会车时,应使用近光灯。在夜间或照明不足的路段上,当两车相距150米外时,双方应互相配合变换远近光灯进行示意。具体来说,当对方车辆开启远光灯时,自己应使用近光灯,反之亦然。
此外,在会车过程中,要根据道路情况合理控制车速,并尽量靠右侧行驶。当两车相距150米以内时,为了避免对向驾驶员因远光灯的强烈照射而看不清路况,自己应主动关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这一举措能有效防止眩光产生,提升行车安全。
若对向车辆在相距150米内仍未关闭远光灯,应继续通过变换远近光灯进行示意。若对方仍不改用近光灯,切记不要直视其灯光,以免眼睛受到刺激。此时应降低车速、靠右行驶,必要时可停车避让,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