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家庭摇号购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条件: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持本市居住证并且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2. 申请人名下无车,且无指标。
3. 家庭成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家庭成员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以下统称家庭申请人)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2人;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名下均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4. 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并在取得指标后作为指标所有人。参与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申请登记的,不得同时参与其他家庭或者以个人身份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参与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申请登记的,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取得指标后十年内不得再以个人或者家庭申请人身份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5. 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不得转让。单位和个人(含家庭申请人)对办理指标申请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的,取得的指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 本市采取措施打击利用或者违反指标管理措施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推动个人名下第二辆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有序退出。具体办法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7. 出租车、租赁汽车、教练车等营运小客车的指标分配方式另行规定。
8. 本暂行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