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开车不系安全带将受到以下处罚:
1. 驾驶人在城市快速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扣2分。
2. 驾驶人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不扣分。
3. 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有中央分隔带的道路,有四条以上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控制交通,供车辆高速行驶。机动车行驶时,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元。
4.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罚款50元,扣2分。
5. 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时,乘客未按规定系好安全带,罚款20元。
6. 驾驶人在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给予口头警告。
安全带的相关规定:
1.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3.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不系安全带的危害:
1. 在可能导致死亡的车祸中,使用安全带可使车内人员生还概率增加百分之六十。
2. 在发生正面碰撞时,系安全带可使死亡率降低百分之五十七。
3. 侧面碰撞可降低死亡率百分之四十四。
4. 翻车时死亡率可降低百分之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