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临牌的有效期是30天,只能办理一次。而辖区内临时号牌可以办理三次,每次15天。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办理临牌时,可能会因为受理或者邮寄等原因而耽误时间,导致实际使用时间比理论时间更短。
跨省临牌的注意事项:
过期的临时牌照不能再继续使用。因为临时号牌失效过期后仍然上路行驶,将会被视为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如果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如果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将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本法另有规定,则按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