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先考科三再考科二后直接考科四。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的要求,驾驶证考试科目的顺序是固定的,必须依次完成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的考试。
每个科目都有相应的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而且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科目二主要考察的是场地驾驶技能,包括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等考试项目。
而科目三则是道路驾驶技能的考试,涵盖了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基本项目。
在完成科目三的考试之后,才能预约并参加科目四的考试,科目四主要考察安全文明驾驶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