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
12 月 18 日,深圳市在城市轨道交通 27 号线工程(西丽段)涉及西丽福光楼土地整备项目中成功核发首张房票。这标志着深圳市多元安置模式创新迈出里程碑一步。
据了解,因城市轨道交通 27 号线工程施工建设需要,深圳市福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单位搬迁,此次搬迁过程中公司获发价值 4055 万元房票。

西丽街道办供图
在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刚拿到房票的深圳市福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谢旭洪告诉深视新闻记者," 以前是政府建好安置房,我们被动等待三年回迁。现在是拿着房票,自己选地段、选户型、选开发商,选择权完全在自己手里,选房像在超市购物一样方便。"
房票安置模式打破了传统安置的 " 地域限制 "" 房源限制 "" 周期限制 ",赋予被搬迁人前所未有的自主选择权——无需苦等安置房建成,可从不同区域、不同类别的房源中自由挑选心仪的商品房,极大缩短了安置周期,直接提升居住品质。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被搬迁人权益、拓展安置渠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深圳市研究探索多元化安置。现阶段由各区选取深圳市域内政府主导实施项目先行试点,后续将结合试点成效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并逐步推广。
房票安置是现有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外的一种搬迁补偿方式。被搬迁人可结合自身需要,灵活选择房票安置、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中的一种、两种或三种进行搬迁补偿。房票票面金额包括基础金额和奖励金额,使用房票购房能享受政府专项奖励。各区设立房票资金监管账户,做好资金保障和监管。
房票持有人可在已预售并接受使用房票的房源中自主选择房源(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商务公寓),并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房票持有人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不受本市限购政策限制。
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24 个月。房票可多次使用,逾期未使用或逾期房票金额有结余的,房票持有人可申请兑换为现金。房票可在使用期限内在同一项目被搬迁人间、被搬迁人与其近亲属间转让,已转让房票不得二次转让。房票实行电子票据实名制管理,由市住房建设局建立房票管理系统,将房票核发、资金监管、转让、使用、结算等纳入房票管理系统管理。
首张房票的核发,是深圳市探索多元化安置的起点。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持续优化房票安置政策体系,不断激发各方参与积极性,让房票安置真正成为惠民生、促发展的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