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雪天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以增加自身的可见性,同时保障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车辆行驶在夜间或者在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是,在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此外,当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以提高自身的可见性,同时保障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具体规定如下: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这些规定旨在提醒驾驶员在恶劣天气下,要保持高度警觉,合理使用灯光,以确保行车安全。
在雪天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以增加自身的可见性,同时保障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车辆行驶在夜间或者在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是,在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此外,当车辆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以提高自身的可见性,同时保障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具体规定如下: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这些规定旨在提醒驾驶员在恶劣天气下,要保持高度警觉,合理使用灯光,以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