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确实有限速规定。对于三条车道的高速公路,限速规定从左侧数起具体如下:第一条车道,通常被称为超车道,限速范围为100-120公里/小时,供行驶速度较快的车辆使用;第二条车道,即行车道,限速90-110公里/小时,是日常行车的主要车道;第三条车道,也就是货车道,限速60-100公里/小时,主要供货车等速度较慢的车辆行驶。
此外,对于同方向有两条车道的高速公路,超车道上的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100公里。若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超车道的最低车速则提升至每小时110公里,行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同时,减速车道的速度应控制在每小时50公里以内。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提高交通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