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车牌号的开头并不是字母“发”,而是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作为第一位,例如北京的车牌号以“京”开头,而非“发”。
特殊的车牌号除外。车牌号的前两位必须按照规定,第一个汉字代表该车所属的省的简称,第二个字母代表该车所在地的地市一级代码。其余部分可以自由选定。需要注意的是,车牌号中不能出现“发”字开头的情况。
车牌号的组成是由省份、地区代码和5位数字或字母(或数字与字母的组合)构成。因此,发字开头的车牌在我国是不存在的。车牌号的前两位必须是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例如“京”代表北京,而“发”并不是一个有效的省份或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需要注意的是,特殊车牌号不在此规定之内。
在我国,车牌号的开头不是字母“发”,而是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作为第一位。例如,北京的车牌号以“京”开头,而没有以“发”开头的车牌号。车牌号的前两位必须按照规定,第一个汉字代表该车所属的省的简称,第二个字母代表该车所在地的地市一级代码。其余部分可以自由选定。需要注意的是,特殊车牌号不在此规定之内。
在我国,车牌号的开头不是字母“发”,而是以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作为第一位。例如,北京的车牌号以“京”开头,而非“发”。车牌号的前两位必须按照规定,第一个汉字代表该车所属的省的简称,第二个字母代表该车所在地的地市一级代码。其余部分可以自由选定。需要注意的是,特殊车牌号不在此规定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