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购买的摩托车确实可以抵扣增值税。自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新购摩托车、汽车、游艇时,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再受是否自用的限制,均可进行抵扣。这一政策调整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税收优惠空间。
在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时,公司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确保购入的摩托车能够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这是进行税额抵扣的重要依据;
其次,购入的摩托车不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范围,这样才能顺利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
最后,尽管购入的摩托车既可以用于应税项目,也可以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但在进行税额抵扣时,需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操作,避免出现违规情况。
总之,公司在购买摩托车时,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充分利用增值税抵扣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