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的使用年限是10年,但可以延长3年。在延长的3年期内,需要每半年进行一次年检,年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延期。当使用年限达到13年后,摩托车需要强制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第五条规定,不同类型的机动车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小型和微型出租客车使用年限为8年,中型出租客车为10年,大型出租客车为12年;租赁载客车为15年;小型教练车为10年,中型教练车为12年,大型教练车为15年;公交客车为13年;专用校车为15年。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摩托车的使用年限按照注册登记日期作为起始日期计算,如果出厂超过2年没有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则按照出厂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