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正在为驾照考试而苦恼,尤其是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如果你已经考了五次科目二或科目三,但仍然没有通过,那么你需要知道这个规定。
规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四十七条,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分别不得超过五次。如果第五次考试仍不合格,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将作废。
解决方案如果你已经考了五次科目二或科目三,但仍然没有通过,你需要注销学籍档案。注销档案有两种途径:
如果你已经考了五次科目一和科目四,那么没有任何影响。但如果是科目二和科目三,你需要知道这个规定。请不要灰心,继续努力学习,相信你一定会通过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