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驾驶证在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了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扣留您的机动车驾驶证。但是,您不用担心,您可以在重新考试合格后,拿回您的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当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驾驶证的驾驶人需要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学习结束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二十日内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如果考试合格,记分将被清除,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发还;如果考试不合格,您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如果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公告您的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您的机动车驾驶人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车辆管理所将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将会被清除;如果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